天津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12类大病纳入救助试点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天津建立大病保障机制 12类大病纳入救助试点

2012年08月20日 00:00   来源:城市快报   

  大病救助有望再次“扩面”

  记者从社保部门获悉,目前,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除了规定的门急诊、住院、生育、意外险等费用外,还包括了门诊特殊病的费用。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今后天津市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此外,城乡医保“免费”参保群体还将扩大。目前,天津市对享受低保人员、特困救助人员、农村五保户、没有工作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遗孀或配偶、城镇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等八类人群参加城乡医保由政府买单,这八类群体个人不缴费,政府给予全额补助。今后,在此基础上还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居民医保,同时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进一步提高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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