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民幸福指数需完善公共服务

2012年05月07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我们党一再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包容性增长等,目的都是为了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不断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提升国民幸福指数,需要做的工作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指公共部门为了满足人们基本公共需求,生产、提供和管理公共产品的活动、行为和过程,一般包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文化、住房保障、公用事业、基础科学研究与科学普及推广等。

  公共服务直接关系人们的生存质量,是国民幸福的重要条件和基本保障。影响个人幸福感的因素主要有健康、教育、就业、安全、环境等,这些都与公共服务密切相关。健康是幸福的先决条件,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是健康的保障;受教育的程度和质量决定人的生存竞争能力和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的生存状态和幸福程度,公共教育正是个人和家庭改善境遇、提高生存质量的重要途径;失业会导致幸福程度下降,除了经济上的损失导致生活质量下降,更重要的是心理上的压抑产生不幸福感,而公共就业服务能够促进就业、减少失业,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社会保障体系使所有人都能够分享发展成果,社会救助能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免除生计困苦,增加其幸福感;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维护,保障了人们人身、财产的安全,增强人们的安全感,提升人们的幸福感;等等。可以说,几乎所有公共服务都事关民生改善,直接关系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升。没有完善的公共服务,人们的幸福生活就无从谈起。

  公共服务通过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国民幸福指数。公平公正与幸福具有正相关关系,是影响人们幸福与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一个社会越是公平公正,人们的幸福感就越强,幸福指数就越高。实现社会公平公正,需要实施多种制度安排、采取多种举措,而完善公共服务是其中极为重要的方面。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均等化的重要属性。所谓均等化,就是要从法律制度、财政投入、运行机制、重大举措等各个方面,确保全体人民在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权利均等、资源均等、机会均等、结果均等。可见,完善公共服务是尊重和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国民幸福指数的有效手段。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共服务具有通过调节收入分配提升国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作用。不能把收入与幸福简单地等同起来。研究发现,一个人的收入与其幸福感不完全是正相关关系,人们的幸福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对收入而非绝对收入,影响人们幸福感的不仅仅是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程度。公共服务是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它的供给实际上是对服务接受者的一种收入补贴,是在收入分配方面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升国民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总之,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是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最终不断提升国民幸福指数。各级政府应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国民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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