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全省31个国家级贫困县的3100个农户监测调查后,昨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结果,今年上半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636.8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其中,工资性收入大大增加,对人均现金收入贡献率近七成。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相关人士表示,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其工资性收入增加。近年来,农村新型社区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各种扶贫、惠农政策落实,为农民在本地务工提供更多创业和就业机会。
根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62.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3.34元,增长23.9%,对人均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5.4%。
另外还包括,贫困地区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家庭经营现金收入持续增加等原因。但是,无论从收入总数还是增长幅度,两者均低于工资性收入。
收入的增加拉动了贫困地区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促进了消费。在食品消费中,肉、禽、蛋、奶及制品消费支出增长18.2%,在衣着消费上,上半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消费支出184.40元,增长19.7%。
由于贫困地区基础条件相对较差,虽经多方扶持,经济水平有了较快发展,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指出,上半年河南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比全省农民平均水平低1085.04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0.8%,仍处于较低层次,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