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现再造古城热:GDP崇拜还是官员政绩

2012年08月21日 09: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说:备受质疑的古城再造计划何以一再出现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河南开封市决定将开封老城区改造成近20平方公里的实景人文旅游胜地,重现北宋“汴京”时期盛景。实现该工程的前提是,十几万市民将在未来4年内从老城区搬离,仅拆迁费用就要支付至少1000亿元。

  我们注意到,开封的造城计划不过是中国近年来涌现的古城复兴行动中的一个案例而已:

  在山西大同,另一场声势浩大的古城再造计划也早已展开。

  今年2月,西夏古城项目在银川市西夏区开工建设。

  苏州宣布将分段、逐步重点恢复、修建苏州“古城墙”。

  投资2亿元、占地1平方公里的骊靬古城复建项目已在甘肃金昌市开建。

  甘肃敦煌拟投资30亿元复建敦煌古城,以汉唐文化、丝路文化为主题,对历史城市格局、建筑文化、宗教艺术、商贸流通、民族交融、生活和娱乐等进行体验式还原和提升。

  河北滦县计划投资50亿元复建滦州古城,占地2000余亩,再现昔日滦州胜景。

  河南郑州斥巨资在闹市建成仿古城墙。

  ……

  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古城再建工程让人不禁想问:到底这股古城复兴热的背后动因是什么?备受质疑的古城再造计划何以一再出现?

  经济账:“GDP崇拜”作祟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GDP的发展依然是评价其政绩的重要指标。随着全球经济的疲软,曾作为“三驾马车”的“出口”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开始减弱。因此,着眼于国内市场的“消费”和“投资”则成了地方政府拯救其GDP政绩的“救命稻草”。

  众所周知,古城的“复兴”计划,一方面能以“摧枯拉朽”之力让城市旧颜换新貌,而在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支出巨额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而这直接拉动了GDP的增长。

  另一方面,对古城再建最热衷的,莫过于旅游行业。以历史文化为依托的古城复兴计划,能直接带动当地旅游业及其周边行业的发展,对于带动当地的消费增长功不可没。

  当然,古城的复兴与地方经济及旅游业的发展并非直接矛盾。古城复兴计划之所以受到质疑,是因为这些复兴计划的急功近利,它们以“造假古董、摧毁真古董”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开放性保护。它们希望古城再造计划能够迅速带来经济效益。

  但遗憾的是,古城的复兴其实一项“慢工出细活”的工程,绝非三两年就可以一蹴而就的。而地方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就必须要经受住GDP增长的考验。

  2010年时,扬州市文物局局长顾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坦言,在当前“经济城市”发展模式和政绩考核体系下,为了扬州的古城保护,扬州的GDP排名落后,市委书记、市长每次到省里开会都很难受。他说:“在国际上扬州被表扬得最多,但在省里开会,扬州GDP排名压力很大,在一热一冷之间徘徊,领导没有定力,他可能会很彷徨。”

  政治账:官员政绩导向

  中国有句俗语:新官上任三把火。一位新官员上任,一定得干出一点不一样的事情,并以此来捞取自己的政治资本,以利于日后的升迁。其中最简单的一种手段就是:推翻前任的计划,以彰显自己的伟岸。具体做法就是前任说要投资十个亿,到我这里就要投资一百个亿;前任说投资在河西,我偏觉得河东更具发展潜力。最后的结果就是空耗数年的基础,一切推倒重来。

  在开封的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2005年以前,在河南18个地级市中,开封GDP一直扮演“垫底”角色。

  200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迎来大发展,河南同年启动郑汴一体化建设。不温不火的开封房价开始飙升。包括奇瑞汽车、河南煤化集团等在内的一些大型企业,也开始重新审视这个“郑州的后花园”,并加大对开封的投资。

  2011年5月,曾经担任郑州市委副书记的祁金立,调任开封市委书记。这位曾经亲历郑汴一体化进程的经济学博士,与前任相比,有着“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万丈豪情。他要让压抑千年的古都重新辉煌。

  至于千亿造城最后换来的是什么样的日月新天,开封市数百万市民的生活将何去何从,或许这位书记并不需要过多的关心。而他在此事中表现出的豪情壮志和魄力则是可以为日后的攀升奠定基础。

  法制账:保护法严重落后

  被称为“古城保卫斗士”的阮仪三认为,中国的城市保护法不完备。

  他指出,在建筑和城市遗产保护的立法方面,中国是全世界最最落后的!1840年,法国文学家梅里美提出保护历史建筑,被任命为第一任历史建筑保护局局长。1907年,法国有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1962年,法国公布《马尔罗法》。

  再看看中国的邻居日本。1871年,日本公布《古器旧物保存法》;1897年《文化财保护法》公布,正式依法保护历史建筑;1966年,《古都保存法》明确了对有重要历史地位的城市如京都、奈良、镰仓以及其他市町(注:町即街区)村进行全面保护;1968年到1970年代,日本多次修订《文化财保护法》,涵盖了历史街区和历史村落的保护。

  阮仪三说,1972年有了世界遗产,那时我们还在“文化大革命”。现在,世界上所有先进国家都有完善的历史建筑保护法。反观中国,直到现在,立法依然跟不上。

  阮仪三疾呼:缺少强有力的后盾,对古城破坏就得不到控制。

  社会账:公众参与缺失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性法律《华盛顿宪章》明确了历史城镇、历史地区保护工作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但在中国,在古城的保护的各种行为中,似乎只看到两个角色:政府及相关专家。其中,政府的行为占据了绝对的支配地位。而作为古城保护和复兴的中坚力量的公众却在这一过程中遭到了忽视。

  也正因为公众参与的缺失,政府的决策行为不但没有了群众基础,而且也缺少监督力量,因而,政府的决策更加容易“走偏变形”:未经论证的复兴项目匆匆上马、古城再造经费来源变得扑朔迷离。

  作为城市主体和项目资金的提供者,公众在古城再造前期中期后期的全部过程没有知情权、参与权,而这样的被剥离的被动地位自然容易引发一系列问题。如,古城再造中将遇到的住户迁移问题,就及其容易产生使政府与公众处于对立状态。

  另外,古城的复兴是一项全民运动,只有民众的观念跟上了,古城的精神与灵魂才能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锤炼而成。没有了公众的参与,古城再造不过是官员的一场场政治游戏、不过是一个国家里的一场场梦幻剧。

  欧洲国家各城市普遍重视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中市民力量的作用,往往通过积极主动、深入细致的工作,将政府对古城文物的保护意图、工作计划、保护方法等宣传到市民中,促使市民主动工作,与政府共同实现古城保护的目标。

  德国许多城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受到战火的轰炸,战后政府关于建筑物私人所有的法令规定,住宅所有者在修缮建筑物的时候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帮助,政府也会对建筑物的修缮提出意见。因此在欧洲,居住在老房子里的人都感到很骄傲,而不是争相购买最新的住宅,住宅拥有者都因为自己是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者而感到自豪。

  这些年,国内一些城市热衷于城市“复古”、抑或是生拉硬拽,争相开发本土历史名人,但至今未闻哪个地方因沾了再造历史而经济复兴的。

  古城的复兴只能是一条漫长的路,只希望各地能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少一些急躁,多一些务实;大兴土木前,少一些一意孤行,多一些民主参与;对待曾经的辉煌历史,少一些痴梦,多一些尊重。

  (综合第一财经日报、吉林广播网、《中国名城》杂志、《南方人物周刊》杂志)

  (中国新闻周刊网)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