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煤田灭火工程被数次转包 中标人敛财38亿

2012年08月22日 01:25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个内蒙古自治区火区治理重点工程,竟然被中标单位负责人通过多次转包而非法敛财几十亿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包头实地调查发现,包头石拐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成为个人非法集资工具,涉案金额约38亿元;中标公司负责人将项目多次违法转包,并涉嫌私采滥挖。种种违规情况均指向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建安”)及该项目负责人武兴和。

  涉嫌诈骗

  凭一个中标书竟非法集资38亿

  “完全被骗了,现在钱也退不出来,本来想着买煤矿是买了个金袋子,谁想到弄了一个烂摊子。”多位受害人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举报称,2011年10月开始,神华建安在包头市石拐区煤田公共火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武兴和却把本来应该进行火区治理工程施工的煤田区,以转包形式卖给了多个企业和个人,违法用于煤田开发,短短几个月非法集资数额达数十亿。

  神华建安官方网站显示,武兴和为该公司总裁助理,是包头石拐区火区治理工程实际负责人。记者获得的多项证据都显示,武兴和在“石拐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中标后将4 .65亿元的火区治理工程先后分包给多家企业和个人,并涉嫌非法集资。

  多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早在两个月前武兴和就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后取保候审。《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获悉,武兴和因涉嫌非法集资38亿元已被实名举报,日前再次被包头市公安局立案并抓捕。

  通过深入调查,一场惊心编排的骗局开始“浮出水面”。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武兴和在圈内被认为是“很有办法”的能人。去年10月份,神华建安在包头石拐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中“中标”,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就是武兴和;10月份后,武兴和便拿着很多政府“红头文件”开始“卖地”敛财。

  “他拿出了很多有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文件,承诺只要企业和个人交钱,他就把相应的一块煤田区转包给对方,实际上就是把这块地变相卖给其他人挖煤。”一位举报人告诉记者,尽管火区煤田的煤质量并不是很好,但因为有可观的资源量,加上多份政府红头文件和主管部门盖章做保证,大批的企业和个人都和武兴和签订了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缴纳了少则千万、多则十几亿元的“转包费”,而这些款项全部汇入的是个人账户。

  记者在获得的一份以神华建安名义签署的工程转包协议中看到,上面有武兴和的签名,打款账户为个人账户,与神华建安在乌海注册地工商部门登记时的公司账户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武兴和及其相关人员涉嫌伪造多个文件。记者到内蒙古住建厅和煤炭工业局证实,其中一份名为《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所盖的“内蒙古建设厅”和“内蒙古煤炭工业局”公章系伪造。上述协议书中所称联合神华建安参与投标的鑫海源矿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伟也在电话里向记者证实,该公司并未参与此项目,更没有和石拐区政府、神华建安等签署过任何协议。另外,武兴和还伪造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文件中盖章单位竟然是包头市石拐区安监局。

  “投标的时候就神华建安一家,所谓的联合体投标是神华建安以中标项目进行融资。”知情人士称,武兴和“不仅违规把工程转包,而且相同的火点他可以卖给四五个人,他凭着一个中标书就疯狂敛财几十亿元。”

  就非法集资等问题,记者多次致电武兴和,武兴和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涉嫌违法

  一个火区工程竟被转包多次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煤田火区因存在自燃的潜在风险,并易造成资源浪费,国家相关部门早在2007年就提出要加强火区治理工作。内蒙古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并且煤层赋存浅、露头多、易自燃,是我国煤田火区治理的重点地区之一。根据规划,内蒙古将于2012年完成全部煤田火区治理,目前,内蒙古主要火区的治理基本完成,今年重点进行包头市煤田灭火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包头市现查明的无矿权的煤田有10处,火区面积约46万平方米。这些火区因有自燃迹象,蔓延之势不容忽视,也成为包头市灭火工作的重点。而这样的重点工程竟被多次转包。石拐区一份政府文件也承认神华建安进行违法分包的事实。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石拐区煤田(煤矿)火区治理范围内租地及地上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石府办发[2012]20号)后附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白狐沟东区二、三标段灭火工程项目需澄清的几个问题》称,白狐沟东区二、三标段为神华建安分包工程,分包单位向中标单位缴纳费用3亿元人民币。该文件称,中标单位除将部分标段自行施工外,其他标段进行了工程分包,二、三标段即为分包工程的一部分。

  8月15日,记者到李家沟火区进行走访。当地人士告诉记者,李家沟火区治理工程被神华建安分包给了包头市国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两个包工头。

  记者得到的多份转包协议显示,2011年12月12日,神华建安将五当沟、二道沟、黄河窑湾、同盛茂、白狐沟等五处火区治理工程分包给内蒙古信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0亿元。2011年12月25日,神华建安又将这五个火区治理工程分包给宁夏翔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2亿元。而在神华建安与另外几家公司的联合投标协议书显示,五当沟、二道沟和白狐沟的治理工作是内蒙古吉辉荒漠生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武兴和与其他公司及个人签署的转包协议“疑点重重”。记者从上述合同中看到,火区治理工程的中标方是神华建安,而在与内蒙古信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翔宇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工程转包时是以内蒙古神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灭火工程项目部名义,武兴和签字。由于该项目部并不是法人单位,签订的承包协议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包头市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称,对于倒卖、转包工程或不按设计(或方案)施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施工资格,除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不予退还所缴纳火区治理保证金。

  8月20日,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采访,一位张姓处长表示,神华建安确实中标了,神华建安将项目转包给武兴和,武兴和打着神华建安的名义将项目进行分包、拆包,进行诈骗活动,以此敛钱。“后来我们开会调查,包头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安监局、石拐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和神华建安负责人都参会。”当记者问及最终处理意见时,张姓处长称,此事后来由包头市政府处理,对最终处理结果不知情。

  据记者了解,此后神华建安也在媒体上声明称,神华建安是唯一、合法的中标人,未将该工程分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并签署承诺书。火区治理领导小组也在媒体上声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火区治理工程买卖、转让、分包。

  审批存疑

  涉嫌私采滥挖

  《经济参考报》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在包头市石拐区火区治理工程的实施中,不但存在非法集资、违法转包、伪造政府公章等问题,还涉嫌私采滥挖。

  8月15日,记者来到本坝沟火区走访,标有神华建安车号的拉煤车辆在工地上穿梭。一位正在作业的土方工程施工人员告诉记者,他受雇于一个私人老板,正在进行的土方工程是从神华建安转包而来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称,目前本坝沟火区大概有9个挖掘机,如果天气好的话,再有一个月采煤工作就可完工。据记者了解,本坝沟火区并不在包头市石拐区煤田(煤矿)治理的名单中。

  随后,记者又来到李家沟火区,该项目的多处工地正在施工,挖掘机和拉煤车都正在作业,空地上堆起的煤堆正在炼焦炭,白烟四起。

  记者获得的一份李家沟火区的开工报告显示,对李家沟火区的开工报告批复的居然是监理公司。而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田(煤矿)火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火区治理工程的开工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备案。

  8月20日,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查阅李家沟火区开工报告的备案情况“我们自己批复的项目有备案,包头市政府批复的项目我们没有备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煤矿灾害治理处张姓处长说。

  就神华建安正在施工的本坝沟和李家沟火区是否经过审批和报备等问题,记者致电包头市安监局副局长、包头市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赵丹奇,赵丹奇未接电话。随后,记者又以短信形式向赵丹奇求证,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如果李家沟火区在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就涉嫌盗采国家资源。在火区治理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的多个政府文件都明确指出,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火区治理工程,或以灭火为名开采煤炭资源的,按盗采国家资源处理。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