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委表示处罚不是目的,何时开罚尚无明确时间表
昨天有媒体报道,广州正在酝酿3个月缓冲期后对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痛下处罚。新快报记者昨天向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方面咨询,对方表示未制订3个月后针对垃圾分类的具体执法计划,也暂时没有收到市城管委有关垃圾分类执法配合的要求。另外,广州市城管委前日也明确表示,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不是过了3个月缓冲期后就立马要罚,哪一天开罚目前没有明确时间表。
“天天盯着人倒垃圾不现实”
据了解,目前针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执法主体只有城管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街道行政工作人员、物管、环卫工人均不具备执法职能,只具备教育劝说职能。《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列明,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城管执法部门昨天表示,目前他们有两百八十几项执法任务,违建、六乱的处罚已经耗费了他们大部分的精力。天天站在老百姓家门口盯着老百姓倒垃圾不现实,况且“社会文明不应该是靠罚出来的,垃圾分类还是要先加大宣传力度。”
设缓冲期是为培养市民习惯
据悉,广州目前正在实验三种新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分别为垃圾不落地、厨余专袋投放、垃圾按袋计量。广州市城管委总工程师鲍伦军前天透露,考虑到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可操作性,给“垃圾不落地”及“专袋投放”试点设立了缓冲期,分别为3个月和1个月。在此期间,对居民家庭不按规定分类以劝导为主,暂不作处罚。设立缓冲期,目的是让居民具有紧迫感,在3个月内把分类习惯先培养起来。“你要我明确告诉你,几月几日开始劝导、警告、处罚,那是不可能的。这样做往往把情绪弄对立了,反而会有不好效果。”
鲍伦军专门提到,台北在全面实施“垃圾不落地”后,也不是一见到市民不进行垃圾分类就马上开罚单,也是详细取证,经过教育以后屡教不改才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