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部门集体“晒三公” 公车仍是最大支出

2012年08月23日 16:19   来源:北京晚报   张棻

  昨起,北京市政府部门集体“晒三公”。截止到今天上午,已经有55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布了2011年度的“三公”经费决算和各自的行政经费支出。

  数十张表格,几百组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如何能形成一些更加鲜明、直观的印象?“新闻观点”尝试通过一幅“信息地图”将它们呈现给读者——

  我们选取了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地税局等部门的“三公”数据作为样本;用不同的颜色表示资金的不同用途:绿色表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蓝色表示“公务接待费”,黄色表示“出国(境)费”;而每一种色块面积的大小则表明某个部门、某项用途花钱的多少。

  孤零零的数字是没有意义的。透过这些色块、面积与比例,将它们视觉化和关联化之后,这些繁杂的数据将变得有迹可循。

  当然,这样的图解方式,也有其固有的缺陷。各个部门职责不同,工作性质和方式亦千差万别;因此,无论是从总数还是人均指标,都很难准确衡量出它们各自的“性价比”。今年,北京市的预决算公开已经细化到了“项”,我们希望这样的进步持续下去,明年再读这些数据的时候,能获得更加翔实的资料,最终,如人们期待的那样:“办公室里一把椅子多少钱都能明明白白查到。”

  数字侦探

  公车仍是

  最大支出

  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信息地图”里,最大面积的绿色代表几个样本部门的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

  尽管公车购置锐减,“公车”仍是“三公”中的最大支出,在北京市政府的报告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6.11亿元,占到当年“三公”总数的七成。以图中左上部的市水务局为例,1467.84万元的公车维护费用是出国(境)费用的16倍多,是公务接待费用的8倍;相似的比例也体现在市质监局的“三公”经费中。

  此外,许多部门的经费说明中都提到,该部门有多辆超期使用的车辆存在,因此造成了运行维护费用的增加。由此可见,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公车”将牢牢占据着“三公”经费的最大部分。

  买新车的部门

  只有五个

  7月26日,北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三公”账单时称,2011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共计8.64亿元,比上年减少了2.66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幅度最大。

  这个变化直接体现在各部门的“三公”数据里,在已经“晒”出账本的50多个单位里,只有五家在2011年买了新车,分别是: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药监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安监局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其中,北京市药监局购买的新车最多,共五辆,平均每辆24.44万元。对于购车原因,各部门也都详细列明,比如,园林绿化局购买的是一辆114.9万元的防火指挥车。

  420:1

  部门差异巨大

  这幅拼图中最大的两个色块均来自市教委。在已经公布“三公”经费的50多个部门里,市教委以8952.98万元的总数高居榜首,几乎是质监局、水务局和体育局三家总和的两倍,是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420多倍。

  不过,看了教委附录的“三公”说明就能了解到,这个数据包含了1个行政单位和5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包括19所普通高校)。各部门统计口径和所属机构的差异导致了最终数据的悬殊结果。

  数字侦探

  “出国”费用

  超“公车”

  体育局

  “出国”费用

  超“公车”

  在这幅图中,市体育局的数据色块,代表“出国”费用的黄色超过了代表“公车”费用的绿色。除了情况特殊的市教委之外,在已公布“三公”经费的部门中,市体育局是最“爱”出国的单位,因公出国(境)的费用超过了631万元,是为数不多出国(境)费用超过公车费用的单位之一。

  体育局的经费说明中称,这些费用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出国训练及比赛等方面的支出,2011年该局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3个、31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2.03万元。

  另外,体育局2011年度的“三公”经费总数为1158.75万元,而该局2011年度的行政经费支出为1209.61万元,两者几乎持平。

  出国一人次

  花了五万八

  粮食局

  出国一人次

  花了五万八

  因公出国(境)费用只有5.8万元的市粮食局在众多部门中颇显“清寒”,但在经费说明中显示,粮食局2011年度只有一个团(组),一人次出国考察粮食流通,人均费用就是5.8万,这个“人均”数字远远高于其他部门人均两万多元的平均水平。

  行政经费

  每七块钱里

  有一块“其他”

  司法局

  行政经费

  每七块钱里

  有一块“其他”

  市司法局2011年度的“三公”经费和其他部门相比,并没有特别之处;但在该部门的9500多万的行政经费支出中,有1375.66万元的“其他司法”支出,列在“行政运行”、“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律援助”等八个项目之外。也就是说,司法局几乎每七块钱的行政经费中就有一块钱用在了“其他”上,而这项数额巨大的“其他”在经费说明中并没有做出详细解释。(张棻)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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