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陕西省专利条例》宣传贯彻大会。记者获悉,陕西省专利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陕西省专利条例》于今年7月12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强化了专利创造的激励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专利促进与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申请、实施及维权援助等事项。完善了职务发明人激励制度,对职务发明人的奖酬数额在国家标准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并高于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专利运用体系,鼓励通过税收优惠、政府采购、专利质押贷款、创投补偿、专利参股等方式运用专利。为了完善专利保护体系,对损害专利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制止,条例规定还从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自我救济等角度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
为把《条例》落到实处,陕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将抓紧研究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和方案,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管理工作体系,配齐配强专利管理执法人员,为依法履职提供保障。条例规定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专利奖励等方面的鼓励制度,各级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协调,细化落实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的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环境。同时将切实提高专利行政保护效能,有效维护专利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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