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福建省将开展以学生学习质量及相关因素的信息采集为主要手段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并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公开监测数据,也不得对学校和学生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排名。
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学生学习质量,包括义务教育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思想方法,以及综合运用学科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影响学生学习质量的主要因素,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状况、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和家庭教育环境等。
质量监测将采用抽样的方法,确定年度监测工作样本。监测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学生、教师、校长。福建省每年将定期在小学、初中阶段各选择相关年级的2至3个学科,通过学生学习质量测试和教师、校长问卷调查等方式采集信息,结合发现的问题,采用课堂观察、师生访谈、家长座谈等方式,开展学校教育教学状况的专项调研,获取实证材料。
省教育厅要求,样本县、样本校均应保证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对抽测年级的学生进行集中复习和辅导,不能因此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