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确保障房价格 廉租房租金政府定价

2012年08月24日 10: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周锡银 杨永敏
    省物价局日前明确了我省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受益对象及租金、价格管理办法。

    记者另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日前福州市已完成《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的起草及《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已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这些新办法出台后,今年福州保障房的配租配售将启动。

    【政策速递】廉租房租金政府定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和调整租金标准要与当地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据了解,2011年福州市廉租房申请人,要求有本地户口,在本市工作、居住;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但2012年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尚未公布。

    公租房租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价格管理: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制定和调整租金,应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或不同区域、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公租房租金监管,及时掌握公租房成本和租金变动情况。

    根据我省不久前出台的规定,公租房租金标准有两套测算方案,一是市场租金比例法,二是成本租金法。

    根据市场租金比例法,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同地段或同区域、同类别住房市场租金50%~70%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所在地市、县政府确定;而根据成本租金法,公租房的成本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建筑物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等因素构成。

    经适房价格政府指导价

    受益对象: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经适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销售价格由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经适房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其中对专业性强、费用弹性大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费用,可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审核把关。

    据了解,2011年福州市经适房申请人,要求具有本市户口,并在本市工作、居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从此前的3.8万元调至4.5万元以下。但2012年的申请门槛尚未公布。

    限价房价格政府指导价

    受益对象:主要面向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价格管理:限价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销售价格应在综合考虑土地取得费用、建设及管理成本、税金和合理利润基础上,参考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前已明确限价房销售价的,其实际销售价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时确定的销售价。

    【最新动态】榕保障房配租配售新办法已提请市政府审议

    日前,福州市已完成有关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办法的修订,已正式提请市政府审议。这些新办法出台后,今年福州保障房的配租配售将启动。

    福州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制度,主要措施是:动态调整和公布住房和收入准入标准,并将申请人家庭财产纳入准入条件。强化配租配售审核,完善街(镇)调查初审和公示、区级复审、市级复核认定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流程。

    此次修订的办法,将明晰各部门职责,实行房产交易登记、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社保、金融、住房公积金等多部门联合审核把关,严格准入管理。加强动态监管,采取“一年申报、三年复核”办法,适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清退。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司法手段,及时纠正违规使用问题,严肃查处骗租骗购行为。

    福州保障房分布在哪里?

    2011年,福州市保障房建设主要项目有:

    廉租住房项目:晋安区鼓山镇远东村的“远东丽景”。

    经适房项目:仓山区南二环路南侧联建村的“联建新苑”;南二环以北湖边村地块的“双湖新苑”。

    公租房项目:仓山区三环路交杨周路的“飞凤水岸”;浦上工业区的“浦上一期生活配套房”;南二环路首山村的“首山丽景”;南二环和南台大道交叉处西北角的“东部12号地块”;螺洲镇店前村的“螺洲新城”;盖山镇林浦路西侧的“后坂新城二区”;盖山镇鼓山大桥连线以东的“后坂新城一区”;马尾区飞毛腿电子公司员工宿舍。

    限价房项目:盖山镇林浦路西侧的“后坂新城三区”;盖山镇林浦路西侧的“后坂新城二区(7农民新村)”;盖山镇鼓山大桥连线以东的“后坂新城一区”;闽江大道西侧的“江夏小区”;潘墩村的“东城御景”;晋安区新店镇官路村的“官路小区”;鼓楼区原垱街的“小柳新苑”;现福抗制药厂周边,规划城市广场西北侧的“锦绣滨城(东区)”;晋安区新店镇义井村上厝83号的“义井佳园”;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23号的“六一佳园”;鼓山镇福马路1073号的“洋里佳园”;晋安区鼓山镇凤洋路95号的“三远佳园”;鼓山镇园中路190号的“东山佳园”;新店镇西井路251号的“盘石佳园”;晋安区鼓山镇拥上路59号的“横屿佳园”;城门镇胪峰路2号的“天马佳园”;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村的“君竹佳园5楼”;城门前锦村的“东城9号地块”;盖山工业区祥魁地块的“东城14号地块”;下渡街道港头的“临江新天地”;首山路的“滨海嘉年华”。

    2012年,福州市的保障房项目主要有:

    公租房项目:仓山镇先农、下湖村(一区1楼)的“首山丽景”;马尾区儒江大道世纪路与规划路交叉点西北侧“马尾区家欣花园一期”。

    限价房项目:南二环和南台大道交叉处西北角(3、6、9、10楼)的“盖山新苑”;新店镇琴亭湖旁(一区1、二区1~6楼)的“磐石新城”;三八路北侧,福州东站西侧(33、34楼)的“鹤林新城33、34楼”;城门镇胪雷村(2、5、10、11楼)的“天马佳园二期”;城门镇下洋村(27、28、29、31、32、33楼)的“东部新城3地块”。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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