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315发消费提示:电商价格战 低价背后藏风险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宁12315发消费提示:电商价格战 低价背后藏风险

2012年08月24日 07:07   来源:当代生活报   蒙进煌 熊至娟

  今年以来,涉及家用电器的消费纠纷不断上升。截至目前,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南宁12315中心)已接到此类申诉举报42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1%。昨日,南宁12315中心发布今年第6号消费提示:呼吁南宁市各大家电商家(卖场)诚信经营,提升服务品质;在低价面前,消费者也应清醒、理智,关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避免因盲目追求低价而购买到不适用、不需要的商品,有些甚至可能是库存积压、淘汰过时的商品。

  案例:

  “二次收费”让优惠化为乌有

  据南宁12315中心统计,今年以来受理的家电纠纷类型中,对安装服务“乱收费”、“二次收费”现象反映强烈。经营者的这些“花招”,常常让消费者觉得实惠,但实际上买到手的,却不见优惠多少。

  今年4月19日,消费者任先生在某大型家电卖场购买两台品牌不同的液晶电视,一台可获商家免费安装,另一台却被告知要交150元支架费。让任先生不满的是,促销员宣传收取支架费的液晶电视机时,只一味强调该品牌液晶电视如何划算,却未告知须另外交费一事。这样算下来,任先生实际上并未得到多少实惠。

  呼吁:

  商家严格执行“谁经销谁负责”

  据统计,像任先生一样购买家电时遇到类似问题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今年以来,家电消费投诉主要为:一是商家送货不及时、安装不及时;二是对安装服务“乱收费”、“二次收费”现象不满;三是“三包”期内出问题,销售商和售后部门互相推诿。

  南宁12315中心呼吁商家:应公开承诺送货时间和送货范围,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应充分保障货源,杜绝付款后无货或实际与所订型号不符等纠纷;售后部门应及时做好服务、沟通和解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促销员在销售家电时,要主动、如实告知需另外付费的情况,应明示额外的收费项目及金额。

  此外,销售商应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严格执行“谁经销谁负责”的“三包”原则;销售商应提升服务,主动承担、全程负责为消费者协调售后部门,做好“三包”服务。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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