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600名科级干部网上晒家底 系全国独家

2012年08月27日 07:30   来源:新华日报   于广益 朱连芹 李涛 林培

  “朱珺,区财政局副局长,分工行政、政法、科教文财务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一套位于团结路1号,自住;一套位于天智大酒店南,父母居住;一套在传世基业小区,对外出租。本人除每月5000多元工资收入外,有部分投资收益。配偶在小学任教,儿子在国内读大学”……

  这可不是在泄露别人隐私,而是记者在南京通过“徐州贾汪区勤廉评价系统”官方网站所获取的正规信息。和朱珺一样,该区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也悉晒网上,全国网民都能查到。贾汪的做法,目前在全国还是独家。

  要晒就晒个“大太阳”

  去年,贾汪区委区政府交给区纪委和监察局一个课题:如何加强干部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促进贾汪的绿色崛起?

  今年1月,以预警预防为目的的区勤廉评价系统正式上线,涵盖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廉政评价、预警中心、举报中心、百姓心声、监督台等7个互动平台,将全区科级干部的工作纳入群众和网络监督之中。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秋月告诉记者,领导干部住房、收入,配偶及子女上学、从业等情况,历来是信息公开的难点。他们通过对全国16个试行官员财产公开地区的经验分析发现,这些公开主要针对新提拔干部,而且多在内网或内部公示,公开对象和公开范围有限。

  “要公示就一视同仁,要上网就上外网,要公开就彻底公开。或许,还能为全国官员家庭财产公示制度探条路。”在区委书记吴新福的支持下,全区600名科级干部,全部被要求真名实姓申报个人家庭财产等情况,并作出廉政承诺,随时随地接受网民和公众监督,进而实现电子监察与预防腐败的有效对接。

  “自清式”申报是否走过场

  此项公开,还是被记者发现一处“软肋”:在随机查看的100名干部个人公开信息中,像区财政局副局长朱珺申报2至3套住房的只有4人,其余96人的申报内容如出一辙——有住房1套;除工资外,无其他非正当收入。

  一位公务员悄悄告诉记者,他们单位的“头”就不止一套房,还有私家车,但都未申报。问他为何不举报,“我又不愣(傻),关我啥事?”说着,他快步离开记者。

  张秋月对此并不回避。600多干部的公开信息内容,全系个人自主填写申报,组织未加核实或者说根本无力审核。“尽管我们要求逐项如实申报,但隐瞒或偷工减料的申报确实存在。”

  “自清式”申报是否属走过场?张秋月的回答可以用“立此存照”“着眼长远”来概括。“现在瞒报是诚信问题,万一哪天被举报,就是违纪问题,轻重自知。再说,天天面对自己的虚假承诺,也是一种无形压力,多少能起到一些警示作用。”

  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梁根林教授认同张秋月的观点。他对记者分析说,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群众对干部财产公开呼声最高。如实申报固然好,但现实是,除了贾汪,至今未听说全国还有成建制官员进行申报的,哪能苛求一下子就准确无误?“贾汪600名干部家庭财产自我公开,先公开、再规范,思路本身就是一种突破、进步和创新。”要看到,干部家庭财产自我申报和公示过程,也是廉洁自律的内化过程,更是把自己树为监督靶子的过程。当务之急是公开,早公开、多公开,不能坐而论道,等配套机制健全了再公开——这正是贾汪的可贵之处。

  他反对把干部财产公开一律视为“作秀”,甚至呼吁:这种网络反腐“秀”越多越好。

  公开后的配套“制度链”要拉长

  “与内部公开不同,网络公开后,就有社会监督举报、查处反馈的过程。不知贾汪区准备好了没有?”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教授开门见山地问记者。

  他认为,干部家庭财产信息公开后,社会公众和区域内外的网民,实际上都成为信息的审核主体。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他们都可能对信息真伪进行质疑或举报。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及时受理,跟进调查处理,并将真相结果公之于众,而不能再搞“小范围通报”,遮遮掩掩,失信于民。

  根据他的调查,一些地方官员财产公示试点后,会出现“零投诉”“零举报”现象,反映了群众对于公开制度本身的不信任。此时,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出击,对廉政风险高的岗位进行重点排查,通过官员财产变化情况掌握其风险,发现问题一查到底,用执纪办案的成果取信于民,做到惩防结合。

  “要加强官员的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他们的道德诚信素养,提高财产申报的诚信度和真实性。”梁根林教授举例说,如美国官员主要按照《道德法》申报家庭财产,内心就有约束,非常在意公众认可和评价,以道德义务提升执政公信力。国外依德治政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他说,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还有赖于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化体系的建设。希望贾汪在今后实践中,要注重这两方面制度建设的探索和配套。

  “推行财产申报并非要‘治’干部,而在于培养干部的‘两个习惯’,即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最终让勤廉成为贾汪的一种执政形象。”区委书记吴新福如是说。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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