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改增"备战启动 涉及纳税人数量远超京沪

2012年08月27日 14:34   来源:羊城晚报   严丽梅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简称为“营改增”。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今年11 月1日起,广东(含深圳市,下同)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始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距离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还有2 个多月的时间。据了解,目前广东正在积极“备战”营改增。

  上周五, 从广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传出消息:当天,该小组进一步讨论完善了《广东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同时,广东省税务部门正在开展对试点纳税人的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此前, 广东省国税局已召开了全系统营改增改革动员大会。

  广东“备战”营改增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不过,在安永间接税服务亚太区主管合伙人罗伯特·史密斯看来,由于广东试点行业纳税人数量将远远超过上海及北京等地, 营改增试点对于广东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来说, 意味着将要面临更大的挑战。

  另外,从营业税收入来看,据羊城晚报记者了解,2011 年, 广东省营业税收入是上海的1.4 倍、北京的1.2 倍、江苏的1.1 倍。

  因此,安永的专家认为,对于广东来说,此次试点的目的之一,还要测试征收管理变化对广东国税系统(主管增值税征收)以及地税系统(主管营业税征收)的影响。而上海因为国税和地税不分立,上海营改增试点无法检测出此项改革对税收征管所产生的影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徐华日前在广州媒体圆桌会期间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也谈到, 与上海的国税、地税合一不同,对于包括广东在内的新试点地区, 是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分别负责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管,因此,对于现行法规没有清楚定义的试点服务,在国税局和地税局,可能会存在不同的理解,这对试点行业纳税人来说,会带来更大的挑战。

(责任编辑:李宏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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