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上半年为纳税人减负1.43亿元

2012年08月27日 17:48   来源:拉萨晚报   白晓丹 徐华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了解到,1至6月,全区税务系统通过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为纳税人减负1.43亿元。1-7月份,全区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080万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为了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全区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调节收入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区税务系统通过落实结构性减税和其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累计为纳税人减负1.43亿元,其中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提高为纳税人减负7493万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为纳税人减负2000万元。

  据了解,1-7月份,全区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2080万元。其中:免抵税额313万元,同比增长53.51 。仅7月份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811万元,创单月退税历史新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采取严格审核退税时限、加快外部信息读入频率、加快退税审核审批速度等措施确保企业出口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1-6月该局共组织各项收入44797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9 ,减收54807万元。其中:税务部门组织收入4470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 ,减收55198万元,完成区局年度计划的58 。剔除一次性收入因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同比增长7.8亿元,增长26 。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记者白晓丹通讯员徐华)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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