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组长:已通过家长委员会同意 省教育厅纪工委:这是变相收费
本报8月25日08版和26日03版刊发了《琼山中学老校区被指补课收费》、《琼山中学老校区确实补课收费》的报道,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海口市纪委纠风办及海口市教育局成立调查组,对该校展开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南国都市报热线不断接到学生反映称,不仅琼山中学老校区在补课,新校区以也在补课。
“我们新校区的学生也在补课,补课费收了我们830元。”琼山中学新校区高三年级理科班的吴同学说,学校7月23日让她们来补课,补课到中途阶段就让她们交补课费,并且这也不是按照自愿的原则方式来补课。
吴同学告诉记者,他们新校区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有1000多名,暑假补课所上的就是高三年级的新课程,如果不补课,就会落下课本进度。“全校都在补,根本就是强制性补课。”吴同学说。
记者联系了琼山中学新校区年级组长杨老师,据杨老师介绍,补课收费虽然不妥,但学生家长强烈要求补课,收取830元的补课费是经过家长委员会讨论一致通过的。对于是否要退还补课费,杨老师表示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讨论过来才能做出决定。
那么,学生家长是否知道家长委员会一事,记者采访了学生家长梁先生,据他透露,他根本不知道有家长委员会一说法,孩子只回来向他要了钱交补课费。
针对琼山中学新校区的做法,海南省教育厅纪工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种变相收费的做法,不管是否通过家长委员会,收费补课都是政策不允许的。
海口市纪委纠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高三年级毕业班在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补课,但是不能有偿补课,目前海口许多学校都在进行高三年级有偿补课。学校收费补课一贯原则是不允许,将会加大查处力度,杜绝有偿补课,同时会将问题反映给领导,考虑研究一个相关的办法来规范学校暑假补课问题,对违规学校进行整改。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