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将廉租房向公租房并轨,实行租补分离、明收明补,根据住户不同收入情况给予适当租金补贴的呼声日起。眼下,“租赁型保障房”的覆盖面已从最低收入人群扩大至中低收入人群。同为租赁型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公租房“区分太细”的种种弊端,也在浮现。
比如,目前上海的廉租房主要由各区县住房保障机构负责筹措、审核、分配,而公租房房源主要由上海地产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区县的“公租房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李东坦言,职能配置“精细化”,容易影响到运行效率,提高管理成本。
天津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刘玉录认为,在核定收入难度大、法律法规不完善等情况下,对保障房供应类别分得太细,容易增加寻租空间和资源浪费。此外,廉租房和公租房分开管理,容易造成配租需求房源与实际房源供应不平衡。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刘志峰建议,二者可“统筹建设,并轨运营”,实行“市场定价(准市场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运行机制。他提出,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区分廉租房和公租房,既可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吸引包括民间资金在内的社会资金。为提高运营效率,运营管理主体可与建设主体分离。
“租赁服务和政府补贴分别实施,平行操作。具体操作中,受托运营机构负责公租房住房日常运营管理,按市场机制运营,依规定标准收取租金。政府(或用工单位)向承租人发放的租赁补贴,专项用于支付房租,可直接划到受托运营机构或出租人的账上。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也可到市场上租赁相应标准的住房,并申请租赁补贴。”刘志峰说。
据了解,天津已开始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今后不再单独建廉租房,而统一纳入公租房建设规划。租金方面,天津实行市场化租金结合分级补贴制度,即租金标准参照项目周边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对根据住房面积和收入不同而符合“三种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发放不同标准的租房补贴。北京对取得廉租房实物配租或租金补贴资格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也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
据介绍,上海目前正在制定两者“并轨”的相关政策。李东表示,上海实施“并轨”之后,廉租房和公租房制度仍保持各自差异性。比如,两者的供应对象不同;政府对廉租房对象予以单独的货币补贴;而房型上,只有适配适用的公租房房源才会转化为廉租房。
业内人士同时提醒,要防止“并轨”带来住房保障工作“缩水”。“要警惕一些地方借并轨之机,缩减住房保障水平,减少土地供应。有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并轨办法和管理细则,对今后公租房的供应对象、资金来源、土地供应和监管等予以明确。”刘玉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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