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改增试点的实施细则终于出台了,细看一下,无论是试点的行业,还是税率安排,几乎是营改增试点上海版本的再现,这本来也没有什么问题,毕竟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已经在全国率先启动这项改革,无论“上海模式”是否完善,既然有一套现成的制度安排,广东当然可以借鉴。
然而个人认为,广东的实际情况虽然与上海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有差异的地方还是不少的:首先,广东是一个制造业中心,其中加工制造业亟待升级转型,需要借助现代服务业,尤其是试点当中的六个行业的充分发展,为加工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服务,这与上海本身就是一个现代服务业中心是不太一样的,换言之,广东的营改增试点的着力点,可能要放在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的降低如何有效地、更好地服务广东从加工制造业中心转型为先进制造业中心。
其次,尽管近年来,广东的现代服务业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酒店、餐饮等传统的消费型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相比,其发展程度依然是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说,广东的营改增试点既要突出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方向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地位,也要兼顾广东消费型服务业数量和规模相对上海而言更加庞大的特点,因此在试点行业上完全照搬上海的做法未必能够体现上述目标。
再者,上海是一个城市型的经济体,尽管周边也有郊区,但是其与市中心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并不是十分大,而广东则是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的省份,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与粤东西北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是全国经济发展差异状况的一个缩影,要在全省实施具有都市型特征的上海模式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不少问题。
最后,从上海的试点经验看,一些被纳入试点行业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营改增之后的税负不降反升,由于广东从事服务业的企业种类繁多,核心业务结构也比较多元化,可能会出现同一个企业集团存在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现代服务业(如大型百货集团的电子商务业务),也存在还没有纳入试点的传统消费型服务业(同一大型百货集团的传统批发零售业务),可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只有一个,税务机关如何进行判别?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涉及营改增试点的服务型企业数量庞大(据不完全统计,仅东莞一市,这次与营改增试点有关的企业就超过了1万家),部分企业会否因担心试点做法会使得企业税负不降反升而改变和调整企业的经营策略,采取缩小投资规模甚至让企业关门歇业的做法作为回应?这当然是我们不愿意见到的。
广东应该发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精神,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营改增试点的新路子。坦率地说,以现代服务业作为经济结构核心的上海模式未必适合云南、贵州等欠发达省区;然而,制造业相对发达,传统消费型服务业发展比较充分,而现代服务业开始渐入佳境的广东省,如果能够走出一条兼顾传统消费型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营改增试点的新模式,让上述两大类的服务业都能够有效地服务加工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和先进制造业中心的最终形成,其在全国的代表性和普及性均可能远胜于上海模式。
(作者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李宏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