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将建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

2012年08月31日 09:14   来源:西海都市报   李艳芳
    村庄也能变社区,村里人也能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这就是新型农村社区。这一全新的农村居住形态,将在我省建成。8月3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加快开展新型农村社区示范点规划编制工作。

    新型农村社区介于传统村落和城市社区之间,设施配置以城市社区配置标准为基础,是功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管理制度健全的新型农牧民聚居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通过新社区建设,改变农村生活和生产方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快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不远离土地,同时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结合我省实际,拟建的新型农村社区要尽可能选在城乡接合部或交通要道、具有一定产业发展前景的村庄;社区规模暂不宜过大,一般控制在200至300户为宜,且为今后发展预留空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将以产业发展为先导,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基础上,提升原有产业,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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