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助失足者回归

2012年08月30日 16:36   来源:西部商报   宋芳科等

  即将开启大学生活,高三毕业生小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可是两年前由于参与抢劫,他面临着法律制裁。好在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小伟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轻,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让他重返校园。昨日,经过考验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小伟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他将和别的同学一样没有负担地走进大学校园。

  记者获悉这是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首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共有5名失足未成年人将不被起诉。这也是兰州市首次推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青春年少抢劫 是否还有后悔药

  今年暑期,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兰州高三毕业生小伟给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贺玲玲打了一个报喜电话,感谢贺检察官为他顺利考上大学所付出的努力。2010年7月,还在兰州某高中高二就读的小伟,和少年小林,内蒙古某学校的学生小鑫一起合谋,在城关区一所学校附近强行截住受害学生小张,将小张带到一个偏僻的小巷抢钱,只是小张拼命反抗才让三人没有得逞。后来小张的家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藏身在网吧的小伟等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由于涉嫌抢劫,小伟、小林、小鑫被公安机关移送到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都是青春的年龄,又是在校的学生。面对检察官讯问,这三个青少年表示非常后悔。如果公诉走司法程序,这三个青少年将面临获罪,他们的人生或将改变。2011年3月,又发生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抢劫案,涉案初中少年小军和小飞在一小巷里,对一名青年殴打抢劫到现金10元,价值700元的手机一部。案发后小军和小飞被抓获。同样小飞和小军在如实认罪交代了犯罪行为之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感到对不起父母。

  附条件不起诉 青春路上扶一把

  虽然小伟、小飞这样的抢劫案犯罪情节轻微,但是通过公诉依然会获得缓刑。由此经历过刑事处罚,对他们未来成长不利。在案发后,小伟、小飞等青少年均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而且确有悔过表现。小伟、小飞的家人也认识到自己管教不到位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并主动向受害人道歉给予适当赔偿,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对小伟、小飞等提起公诉,可能并不利于他们成长。所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通过附条件的方式对小伟、小飞等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 人生翻开新一页

  通过这个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保证了小伟重返校园正常学习,其他几个学生也均返回校园学习。今年,小伟参加高考如愿考上理想大学,人生翻开新的一页。

  昨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帮教座谈会,由于在6个月的考验期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发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帮教现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决定不起诉小伟、小飞等青少年。这意味着这些青少年将不会获罪,也不会在青少年时期留下人生污点。

  对此检察官解释,小伟、小飞等人的涉案材料将被检察机关封存,他们的档案里也不会留下这一笔。

  在帮教会上小伟说,当初他年少气盛,抢劫受害人案发后,他曾失落地认为他的人生完了。没有想到检察官用这种方式挽救了他,让他有勇气重新回到校园,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考上大学。

  据了解,这是城关区人民检察院首批试点附条件不起诉,共有3个案件涉及7名未成年人。目前这5名未成年人已经度过考验期被正式不予起诉。另外两名未成年人还在6个月的考验期。据了解,这也是兰州市首次推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文中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化名)(记者 宋芳科 樊丽 通讯员 贺玲玲)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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