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率先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机制并将在全国推广

2012年08月31日 00:00   来源:新华网   方问禹

  记者8月31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就业工作促进会上,天津在全国率先实行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充分肯定并将在全国推广。

  据了解,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速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天津市自2009年起在全国率先按照“需求对应补贴、等级决定标准”原则,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天津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和农村劳动力,按规定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按照市场需求程度,分别给予50%至100%的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据天津人力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实施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以促进和稳定就业为目的,具有六大特点,即:职业培训补贴按市场机制运行、体现政府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目录随调机制、根据市场需求程度和经济建设需求确定补贴标准、鼓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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