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规范性文件《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建设移交问题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始在网上公示。该文件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应纳入无偿移交设施的范围,建设后要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教育部门原则上要将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开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该文件征求意见时间为2012年9月4日至9月13日。
记者了解到,广州目前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遍在1200元以下,教育界人士分析,这一政策如能落实,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或将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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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移交会否增加开发商成本?
配套幼儿园免缴土地出让金
据广州市建委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广州市政府2010年公布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移交管理规定》,中、小学等教育设施在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当地区教育局使用、管理。然而,这一规定并未明确幼儿园是否属于应该无偿移交的教育设施。“按照教育局的理解,幼儿园肯定属于教育设施,但一些开发商并不认同”。
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今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设施将和中小学一样,纳入无偿移交设施的范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要求建设后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
本来可以自己经营的幼儿园无偿移交后,开发商成本是否会上涨呢?据记者了解,根据现有政策,开发商建设幼儿园同样也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幼儿园建设费用也由开发商自己掏。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应纳入划拨用地范畴,免缴土地出让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的幼儿园设施免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我们之前的调查,开发商普遍赞同这一政策。调整后开发商可免交幼儿园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这是一个利好。”市建委上述人士表示,除了土地出让金,幼儿园建设也需要一定成本,但开发商可以将这一成本计算进总成本,在制定房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如果这一意见最终通过,开发商必须执行,不会存在开发商借故不执行的情况。”市建委相关人士表示。
焦点
幼儿园成本会否受影响?
部分幼儿园场所租金将下降
据了解,一些开发商在建成幼儿园之后自己组织经营。开发商要收回成本,幼儿园场地租金肯定不少,开发商自己经营幼儿园还需要缴纳国有资源占有费。这直接导致幼儿园收费增加。
“相比之下,教育部门管理的幼儿园不用缴纳国有资源占有费。”一名幼儿园园长表示,根据相关政策,教育部门管理的幼儿园场地租金都不会太高,如果全部幼儿园都纳入无偿移交范围后,一些由开发商经营的幼儿园开园成本将有所降低。
天河区一家幼儿园的李园长表示,这一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幼儿园不管是开发商经营还是教育部门管理,如果没有足够的教育经费投入,就不会有实质性的变化”。
李园长表示,此前政府教育方面的投入都是放在中小学,幼儿园这一块投入极少,很多幼儿园老师工资都很低。“今年开始幼儿园也有了一些补贴,希望政府部门今后能投入更多资金在学前教育上,这样幼儿园收费标准才能真正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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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幼儿园长期无法运营咋办?
开发商须按时移交教育部门不得拒收
以往配套幼儿园何时运营由开发商主导,一些小区建好五六年,幼儿园还没运营,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广州还有不少。市建委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同时也对开发商移交配套幼儿园的时间予以了限定。
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在项目建设总量完成80%前完成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全部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并按规定移交。
记者了解到,除了开发商移交配套幼儿园不积极,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门也以幼儿园没达到移交标准为由,拒绝接收。“有些教育部门要求开发商把幼儿园装修了才愿意接收。新规明确,配套幼儿园毛坯房即可办理移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接收条件。”市建委相关人士表示,方案实施后,教育部门不得放弃接收配套幼儿园,并且须自接到书面移交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书面向开发企业反馈明确接洽方式。
该文件实施后,配套幼儿园长期无法投入使用的现象将大大减少。
焦点
能否开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原则上只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普惠性民办园
据了解,2011年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提出在2013年,各区(县级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30%以上,大力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力度,使幼儿园能进一步回归公益性事业的本位。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教育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开办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教育界人士表示,政策如果得到落实,将使幼儿园回归公益性事业的计划大跨一步。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