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定给农民工发工资必须张榜公示并拍照备查

2012年09月05日 19: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青岛市出台举措,给农民工发工资必须张榜公示并拍照备查。

  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收回的工程款不得挤占、挪用,必须优先拨付给劳务分包企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其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最引人注目的是,这次青岛市要求发放工资必须并张榜公示,拍照备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梁斌告诉记者,这样能起到两方面的监督作用:“首先督促建设单位资金要到位,总包单位及时拿到工程款,要及时发放工资。另一方面,有些农民工拿到工资,但个别人恶意讨薪,就拍下照来。”

 

(责任编辑: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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