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200万元,支持国家和我省确定的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本保障和关键环节。今年6月,我省2011年确定的14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中,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等13个县的县级公立医院被中央确定为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并按照每个县300万元的标准,对我省13所国家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补助。为支持加快推进我省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省财政近日统筹安排资金4200万元,支持国家和我省确定的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用于支持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直接相关的历史债务化解工作的开展。
专项补助资金的下达,对破除县级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建立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将起到有力的支撑保障作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