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5日电(记者朱薇)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压力、鼓励社会养老机构兴建养老设施,重庆市近日出台财政激励措施,社会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最高可获20万元财政补贴。
自2012年起,新建和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的,重庆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4000元的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张床位。同时,对租用房屋兴办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增加床位50张以上、房屋租期5年以上(含5年),重庆市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元的建设补贴,每个机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张床位。此项财政补贴资金在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后,经核准一次性拨付。
据了解,重庆市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及其建设项目的合理信贷要求,提供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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