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向500中小企发2500万创新券 可购研发设备

2012年09月17日 09:25   来源:新华日报   徐明泽 赵香 陈飞

  9月14日下午,宿迁市举行首发仪式,向500家中小企业无偿发放2500万元科技创新券,以激励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中小企业占宿迁全市企业总数99%,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帮助这些企业解决创新资源匮乏、创新能力不足问题,就成为当务之急。为此,该市设计发行了创新券。创新券发放,主要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企业,传统产业中实施改造升级的企业以及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券面额1万元,有效期两年,每张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不得重复使用。申请创新券的企业自筹配套资金,应不低于申请创新券资金的3倍。企业在用创新券购买科研服务或购置研发设备后,企业或科研机构持创新券到财政部门兑现。

  宿迁市市长蓝绍敏介绍说,设立创新券是将财政奖补资金转化为“有价证券”的一种新形式,改变了过去财政资金大多支持上规模大企业局面;有利于提升资金集聚效应,将政府财政奖补资金聚焦、聚集用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有利于政府发挥资金杠杆作用,撬动企业创新发展;有利于市县(区)联动,共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有利于金融找准支持企业方向,在贷款投放上,重点关心支持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

  记者从该市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中看到,创新券兑现有一个重要条件,即,企业得有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科技创新检测报告。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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