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
河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 〔2012〕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制定的《河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具体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