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营改增"11月试点 企业预计可减轻税负1000多万

2012年09月19日 09:48   来源:海峡都市报   陈盛钟
    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年内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包括福建省在内的8个省市。昨日记者了解到,莆田市的“营改增”试点工作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共涉及上千家企业,预计企业可减轻税负1000多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效果明显

    莆田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科科长吴立强介绍,目前,莆田“营改增”试点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也就是所谓的“1+6”模式。“l”指的是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这6个领域。莆田共有1390家企业涉及“营改增”,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有63户,2011年,这些企业的税收超5000万元。

    吴立强告诉记者,现行的营业税是按照企业的营业额全额征收,改为增值税以后,只按照增值部分进行征收。“营改增”试点政策在17%的基本税率之外,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则实行3%的征收率,利于降低试点行业的整体税收负担。比如,一般纳税人花100元买进一件产品,加工后以120元卖出。如果征营业税,是按120元的收入征收5%的营业税,即纳税6元;如果改为增值税,则只针对20元的增值部分征收。虽然税率有所提高,不过计税基数大大降低,企业的负担总体上还是会减轻。

    据初步统计,此次“营改增”工作试点,莆田相关企业预计可减少营业税负担超过1000万元。

    部分行业税负或增加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营改增”虽能使部分行业的税负不公、重复征税问题得到解决,但由于部分行业税率提高,将导致部分抵扣项目少的企业税负增加。

    据了解,交通运输行业原来缴纳3%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征收税率提高到11%。“我担心税改后,我们企业的税负会因此加重。”莆田一家交通物流企业的负责人说,企业的主要成本只有燃油部分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估计整体税负将增加几个百分点。

    业内人士指出,在“营改增”试点开始阶段,由于生产周期、成本结构等原因,部分企业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不过,从上海的“营改增”试点情况来看,大多数纳税人还是受益的。随着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试点行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减税的效果将更加明显。”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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