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部分服务业用水的价格或将下调至3.50元/吨,达到与工业用水同价。
18日,记者从辽宁省服务业委了解到,省物价局已经制定了《关于推进全省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已报省政府审批。
部分服务业用水价格或下调
据省物价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各市的水价并不一致,同一城市服务业用水价格和工业用水价格也并不相等。
据沈阳水务集团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沈阳市执行的水价是2009年7月1日调整的,沈阳市的居民用水2.40元/吨、工业用水3.5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3.6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4.00元/吨。
据了解,我省的经营服务业用水包含饮料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美容美发业、游乐场所、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业、体育业、文化艺术及广播电视电影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用水。
在此次省物价局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拟将部分经营服务业用水的价格调整为与工业用水同价。“一些行业可能不会被纳入到调整范围。”相关人士说。
每吨水或省0.5元
省物价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服务业用水的价格主要是为了促进我省的服务业发展,按照目前工业用水3.50元/吨的价格,如果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同价,相当于每吨水价下调0.5元。
某小饭店的经营者赵女士介绍,自己的小饭店月用水量在150吨左右,如果按现行水价计算,每月的水费是600元左右,如果未来服务业用水价格下调到和工业一样的3.5元,“我每个月就能省75元左右,也省了一部分的经营成本。”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