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一】公租房申请门槛放宽之进展 年底前,郑州有望推出275套公租房 有市民问,公租房这边为啥老没有动静?面向社会供应的公租房啥时候能建好?
冯荣智说,郑州市公租房分为“三步走”。首先,在产业园区建公租房,满足企业职工住房需求。目前,已经建成3.5万套公租房,其中有1.6万套已经交付使用,同时面向社会筹集2629套公租房,已经解决12万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其次,在商品房、经适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公租房。去年,已经配建1153套,今年配建9600多套。第三,从今年起,郑州在地铁、快速公交沿线附近,由区政府储备土地,建设保障房社区,加快解决低收入人群整体住房问题。“目前,郑州已经有275套公租房建成,并装修完毕,正在进行分户验收。预计年底,这275套公租房房源可以面向社会公开供应。”他表示,明年年初,郑州市还将推出1048套公租房,面向社会供应。
【新政二】经适房交易之动态 9月1日后获购房资格证的 上市交易补70%差价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次表示,郑州市退出经适房的立场没有改变。目前,郑州市已经暂停部分经适房项目选址,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2年9月1日起,新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的,所购经适房上市交易时,应按照届时的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冯荣智说,根据去年出台文件,2010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经适房,按照原购房价格的30%缴纳差价款。也就是说,购房者买一套20万经适房,满五年后,缴纳6万就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但按照新的规定,购房者同样买一套20万的经适房,5年之后市场价如果达到50万,他要缴30万差价的70%,即21万,才能获得完全产权。”
【新政二】经适房交易之疑问
疑问一:收取70%的差价是否过高?
有市民质疑,郑州市经适房交易收取70%的差价的标准,是不是定得太高?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贺明理表示,郑州市并不是对所有上市交易的经适房都收取70%的差价款。根据规定,今年9月1日起,新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所购买经适房上市交易时,才需要缴纳交易评估价与原购房价价差的70%,然后取得完全产权。“换句话说,今年8月31日21时之前,录入区房管局微机,并产生经适房购房资格证顺序号的家庭,还按照老的办法进行。”
他强调,此举的主要目的是彻底挤压经适房盈利空间,堵塞经适房“暴利”漏洞,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疑问二:收取70%差价有无法律依据?
有网友提出,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交70%差价款,此举有无法律依据?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7部委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郑州市此次发文对此进行规定,符合规定。
有市民问,如果9月1日之后申请到经适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买了经适房,但由于家庭困难,交不起巨额差价,该怎么办?贺明理解释说,这些人可以选择继续居住,但无法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必须每年接受房管部门核查,确保符合条件。如发现不符合,将立即要求退出。退出方式有两种,一是交70%差价款,二是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等因素确定。换句话来说,只要不违反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管理规定和不上市交易,就可以不用补缴差价,继续住到经适房中。
【新政二】经适房交易之反映
新政出台,将为经适房申请火爆的现象降温
赵孟华,郑州市管城区居民,今年9月5日,刚刚将自己申请经适房材料送到社区。
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告诉赵先生郑州市经适房政策变化情况之后,他的第一句话是,“买经适房比买商品房还贵”。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他看中的连霍高速附近经适房项目珠江荣景为例,一平方米报价2700元,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总共需要24万多元。5年后,这套房子市场价少说也得60万元,算下来,我还要交25.2万元的差价。“总共下来我要掏50万元。这样还不如在市区位置较好的地方买一套二手房住着”。
郑州市房管局保障性办公室准入科相关负责人说,4月份郑州宣布将退出经适房消息后,申请经适房人数猛增,1个月达到2000多户。目前,郑州市已经有3.5万户家庭取得经适房购房资格证。“新政出台后,将为经适房申请火爆的现象降温”。
【新政三】公租房和廉租房收租金
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
再由政府进行分级补贴
贺明理说,今后,郑州市公租房和廉租房将并轨运行进行管理,全部按照市场价收取租金,再由政府进行分级补贴。
郑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分级补贴,就是家庭人均月收入等条件越低,得到政府补贴的资金就越多。例如,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最低生活保障金1倍~2.5倍之间的无自有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可获得政府补贴90%的租金。
【新政四】民政部门建立收入信息核对系统
加强对保障房对象家庭
净资产等方面的核查
冯荣智说,新出台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社保、地税、金融、工商、证券、公积金等部门及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经济情况审核机制,并对各部门职责进行明确。比如,民政部门要建立居民收入信息核对系统,并组织开展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工作。家庭净资产方面,将根据新调整标准进行核查:2012年经适房保障对象人均家庭净资产不高于109440元,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则不高于68400元,公租房保障对象不高于164160元。
“在居民收入信息核对系统建成之前,各有关部门可通过人工方式定期进行数据传递,采取部门间加密U盘、电子邮件传递等方式进行信息核对。”他说。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