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时代的到来,快递行业与人们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快递在方便市民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高峰期快件积压、快递变成了“慢递”、物品受损索赔难等。
今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邮政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快递企业应履行五大职责,加盟快递企业应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近年来我省快递市场发展迅猛,但快递企业之间存在不良竞争的行为,市场较为混乱,应当进一步予以规范。因此,《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快递企业应该履行的五大职责等内容。
这五大职责包括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遵守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确保快件安全;按照操作规范文明作业,避免快件受损;加强全网统筹调度,做好业务量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避免快件积压,确保服务时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不少快递企业实行加盟经营,而由于对加盟企业疏于管理,导致投诉增多。《条例(草案修改稿)》对此也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要求实行加盟经营的快递企业,应与加盟企业订立书面加盟合同,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快递企业应对加盟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在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运营安全、业务流程、损失赔偿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处理全网用户投诉。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