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 空间适度扩大

2012年09月28日 09:49   来源:人民网   记者金学思 实习生康娜
    昨日(27日),天津市政府公开发布《天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规划》,本市将进一步明确全市国土空间开发导向,推进形成市域层面不同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到2020年,基本形成优化发展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大类主体功能空间。届时,本市城市空间布局将更为合理,建成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两个城区为核心,以一批30万人左右的新城和一批示范小城镇、中心镇为依托的城镇体系。全市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33.8%,城市空间适度扩大,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减少到750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达到90%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明显提高;林地、水源地、湿地、滩涂绿地得到切实保护,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5%。

    武清、宝坻、静海纳入优先发展区域

    天津市优化发展区域是指那些土地开发强度很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心城区以及具有较大开发潜力、近期要加快建设和发展的地区。该区域包括市内六区、东南西北环城四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该区域占全市陆域面积的54.1%,功能定位是:城市经济与人口的重要载体,现代化城市标志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经济实力快速提升的重要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包含海河教育园

   天津市重点开发区域包括:滨海新区,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海河教育园区。该区域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0.6%。功能定位是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重要的服务业和教育科研集聚区,循环经济示范区,辐射带动北方地区经济发展的龙头地区,改革开放先行实验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

    蓟县、宁河县作为生态涵养发展区域

    天津市生态涵养发展区域是指具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并对全市生态安全起着重要作用的区域。该区域包括蓟县、宁河县,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5.3%。该区域将成为保障本市生态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区域,天津市重要的风景旅游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也是未来城市空间拓展的后备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实现污染零排放

    天津市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该区域将成为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珍贵动植物基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地。该区域要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向城镇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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