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降价力度可更大点

2012年10月08日 09:1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秦淮川

  日前,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各地将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前分批降低部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这次旅游景点门票降价大致分两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降价的游览参观点80家,平均降价幅度为37%,其中13个游览参观点实行免费。

  80家景点门票价格下调,固然值得称道,但当笔者浏览发改委官方网站,找寻到第一批降价和免费的游览参观点名单,不免沮丧,甚至有一种被愚弄之感。

  降价的景点不太知名,本身就不是客源拥簇之地。比如,河北的兴隆溶洞风景区,山西的孟山景区,内蒙古的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上海的地震科普馆,安徽的黄帝源……总体上看,竟然找不到一家享誉中外的知名景点。

  即便是降价,降幅也太寒碜。比如,天津的黄花山景区,由40元降到34元,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由60元降到50元,上海的重固福泉山遗址由10元降到8元……如此之低的降幅,与没有降价实在没有太大区别,对游客来说自然并不具有太大诱惑力。其实,有些景点本来就不应该收票价,比如科普馆、反法西斯战争纪念园、一些博物馆等等,国家早就要求,三馆——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免费向公众开放。

  更有甚者,有的景点居然还要涨价。比如,海南天涯海角风景区,原门票价格是“政府指导价80元,上下浮动20%”,所谓的降价之后,是“政府指导价80元,上浮5%,下浮20%”,这能说是降价吗?本来政府指导价是80元,凭何要上浮5%?可以上浮5%,却要打着降价的幌子,显然名不副实,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景区降价,力度可以更大点,与其小打小敲地降价,不如推行免费策略。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是,旅游景区多是大自然创造的景色,是中华儿女共同享有的公共资源,是老祖宗留下的遗产,凭什么圈起来就坐地起价?景区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免费是其本质内涵。据报道,在国外,公园和自然景观基本不收费,历史文化遗产和人文景观象征性收费,商业性娱乐休闲设施不乱收费。景区,理应为全体公民所有享有,而不能成为少数人不断索取经济利益的平台和筹码。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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