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农村社区建设有了可参照的规划建设导则。根据近日我省试行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今后,农村社区的设施配置以城市社区配置为标准。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青海省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西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并印发各地执行。新型农村社区是按照城乡规划统一建设、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设施配置以城市社区配置为标准,具备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新型农牧民聚集区,是我省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探索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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