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成立慈善组织不用再找"管家" 程序大为简化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广西:成立慈善组织不用再找"管家" 程序大为简化

2012年10月10日 07:02   来源:南国早报   贾经纬

  9月底,我区首家县级见义勇为慈善基金会——北流见义勇为基金会举办的一场慈善晚会募集了4800多万元资金,在当地引起各界关注。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了解到,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项目下发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分支(代表)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程序大为简化,让一些地市级、县级社会组织能够取得合法资质开展活动,并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

  尝试打破“双重管理”模式

  社会组织是以促进社会公益或维护会员合法利益为目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梁维平介绍,按照以前的要求,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即到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必须先找到一家主管单位并接受其管理,再到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管理。这让不少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很难取得合法资质并开展相关活动。据介绍,找主管单位并非易事,主管单位须是和自治区民政厅级别相同的厅局单位,而且,有些主管单位不愿为社会组织承担责任。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民政部门进行了尝试和探索,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打破双重管理体制。梁维平介绍,比如北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成立,要是以前,可能得找自治区政法委做主管单位,再到自治区民政厅登记注册,现在到北流市民政局就能一级办结了。

  受益的还有广西八桂义工协会。该协会成立之前,是由南国早报牵头成立的八桂义工组织,4年多来,共有1200多名义工登记在册,在助困助学、环保等方面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募集善款、货物累计价值超过80万元。今年,因为不用再找主管单位,八桂义工顺利在自治区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取了“广西八桂义工协会”的身份证,今后将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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