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历史建筑不再“鼓励购买”

2012年10月10日 16:16   来源:钱江晚报   段罗君 王丽

  老房子是一座城市的“根”和“魂”。历史建筑是承载着历史和记忆最深厚的地方,蕴含了深刻的文明碎片。

  如何善待这些老房子,就是一把衡量城市管理水平很直接的尺子。

  昨天,杭州就以视频直播的方式将这把“尺子”亮给大家看——昨天,杭州市政府召开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相比前几年的《条例(草案)》,新的草案中亮点颇多:“鼓励购买或租用历史建筑”改为“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擅自迁拆历史建筑最高罚款也被明确为50万。

  讨论热点:新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否该更大一些

  到目前为止,经杭州市政府批准,杭州市共确定了26处历史文化街区(包括11处历史街区、15处历史地段),分布于六个主城区,并分六批公布了336处历史建筑,范围从主城区延伸至萧山区、余杭区。

  在昨天的会议上,第一个讨论的焦点就集中在了适用范围上。新《条例(草案)》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但就是这一点,让许多与会代表有不同的意见。比如杭州市园文局相关负责人就认为,保护条例适用范围不应该局限在杭州市区,应该扩大到七个县市区。“因为真正需要保护的不是杭州老城区330多处历史建筑,而是上万处分布在七个县市区的老房子。这些老房子因为城镇化的改造,面临被拆迁的危险,有的是因为当地财政实力不够,面临无力修缮的困境。”

  此外,最高罚款50万元够不够,这个问题也被提了出来。有不少看了视频直播的网友直言:“区区50万,能吓退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吗?”甚至有人提出,为了保住城市的根,应该引入刑事处罚来增加威慑力。

  当然,大家都同意一点:罚款不是目的,保护才是初衷。

  现状探析:杭州的老房子,现在被用得很“谨慎”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杭州市共公布了6批共336处历史建筑名单。

  这些建筑大多建于民国时期和建国初期,风貌各具特色,有传统民居(皇城根下十五奎巷内的老房子、市区内的孩儿巷98号等)、花园别墅(主要集中在南山路、北山路,比如杜月笙旧居)、里弄住宅、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香格里拉饭店)、教育建筑(浙江大学的玉泉校区、西溪校区等)、宗祠建筑(玛瑙寺、思澄堂)、工业建筑(杭丝联、大河造船厂)、体育建筑(杭州体育馆)等多种类型,此外还有桥梁、亭子等。

  那么这些“老房子”的现状究竟如何呢?作为《杭州老房子》的作者,仲向平可谓知根知底。

  他说,过去历史建筑不乏被改造成咖啡吧、旅馆等商业用途的例子,比如南山路茅以升故居变成养生会馆,原南山路中国美院教授宿舍也曾做过咖啡馆等等。

  但是现在,历史建筑的商业租用越来越谨慎,即使商用也是变为一些“不开火”的用处。“恒庐现在被租用为美术馆;首届西博会创始人程振钧旧居被租用作南山书屋;还有不少历史建筑则被作为公益性的博物馆;而南山路210号就作为中国美院皮影艺术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仲向平举例道。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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