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办学进行检查,其中重点涉及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要求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公示,此举主要是为了预防借读、超班额等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在此次检查中,涉及规范办学的包括招生行为、教学行为、收费情况、电子学籍管理、教辅材料选用等。根据规定,各中小学校要对新生学籍信息进行公示,严禁学校在同城(县域)内接收借读生和在择校生之外以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学校不得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就学收取择校费;学校要坚持一科一辅的原则,不得代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而教学行为中则主要是针对违规补课情况。此外,学校要在牌栏或网络媒体及时向家长公示收费、教辅材料选用、择校生招收等信息和中考招生加分政策执行情况,以及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情况等。
此次的检查除了从教师和学校获得信息外,还增加了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调查访问的环节。询问学生主要是为了了解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包括作业时间、睡眠时间、锻炼时间、节假日补课等;向家长了解学校办学行为情况,包括收费、补课、办班、有偿家教等。
除了规范办学行为之外,针对起始年级的入学年龄限制问题,此次省教育厅也向各地征求意见和建议,未来入学年龄一刀切的情况可能会改变。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