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日)上午,天津市海光寺路口,一位乘坐长途客运车辆的乘客,随手将吃完食物的包装袋扔出车窗外。民警拦停车辆后,按规定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这是天津市在治理随车抛撒废弃物专项行动中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介绍,本次治理随车抛撒废弃物专项行动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市容委环卫处联合开展。结合过往执法经历,执法部门特别针对7:00至9:00早高峰散发宣传品、随车抛撒废弃物严重的时段,加大了治理力度。记者在南门外大街与南京路交口、友谊路与围堤道交口看到,综合执法队员对路口等灯车辆逐一进行拍照摄像,并对违法行为人现场批评指正。
据统计,昨天全市现场宣传教育151人,制止随车抛撒烟头、塑料袋、矿泉水瓶等废弃物3起,制止散发宣传品18次,没收违法设置卫星电视广告3100份,没收办假发票名片900余张,劝离乞讨人员3人,制止机动车占路摆卖2起。全市共处罚随车抛撒废弃物26起,单笔罚款50元。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