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保障房建设五年盘点 给足政策让利于民

2012年10月15日 07:46   来源:北京日报   
    我国自2008年以来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覆盖全国城市20%住房困难家庭,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近期在京、津、沪、黑、鲁、苏、赣、粤等地采访看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地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一号工程”,克服时间紧、资金缺、拆迁难等一系列难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一路攻坚前行,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目标考核“约谈问责” 

    保障房建设进展顺利

    记者在多地采访看到,许多县市多个保障房工程都在同时开工。被采访的地方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保障房建设,加之工程量较大,因此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都不敢松懈。

    广东省广州市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房4.5万套,但国家最终下达给广州的建设目标是当年开工8.5万套,几乎超出一倍。“虽然难度巨大,但我们坚决服从中央决定,把保障房建设当成政治任务,克服资金、土地、人力困难,顺利完成任务。最终全年开工达到了8.6万套。”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前期处副处长徐明贵说。

    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多省启动实施了约谈问责机制。今年1月,江西省7个县市区负责人因为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被约谈。自2011年以来,黑龙江省已先后对46个保障房建设阶段性进度落后的市县约谈问责。

    山东省副省长夏耕说,保障房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要克服松懈情绪和短期心理,切实做到信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扎实抓好相关工作。 

    政府主导多方投入 

    “八仙过海”筹集资金

    为推进保障房建设,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仅2011年中央财政就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但相对于全年超过1.3万亿元的总投资来说仍然缺口巨大。面对保障房建设时间集中、任务量大的特点,各级地方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多方筹集资金,为大批量保障房保质保量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主动担起“保民生”之责。广东省设立省级公共租赁住房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和引导全省欠发达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渠道,多渠道落实保障房建设资金。2011年全省共完成保障房建设投资267亿元,今年已累计完成投资128.8亿元。

    天津市通过市财政预算投入、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等渠道,确保租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预计“十二五”期间,政府将为此投入资金约229亿元。

    各地还积极采取市场化手段筹集保障房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建筑材料集中采购优惠等办法多渠道筹资。 

    创新方式保证供地 

    给足政策让利于民

    房屋征收拆迁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面对拆迁户期望值高、诉求多与保障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矛盾,各地积极主动创新供地方法,给足拆迁政策,努力让保障房工程早惠民、多惠民。

    天津市单列保障房用地,在全年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加快保障房项目选址地块的征地拆迁整理和供地审批。2008年至2012年间,天津保障房建设供地达1988公顷,为同期计划的186%。广东省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河源等市也储备了优质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建设奠定了较好基础。

    山东省要求,全省各地要及早确定2013年建设计划和项目。计划项目尽早预选地块,开展立项、规划工作,履行用地报批手续。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提前开始组织房屋征收补偿,力争计划下达后立即开工建设。

    部分城市采取“先建后拆”模式,由政府出资、出地和组织,预先开工建设大型保障房社区用于异地安置。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先建后拆”总规模已达700多万平方米。这种模式既缓解了居民临迁之苦,又有效防范了资金链断裂、回迁房盖不完群众不能入住等风险,受到百姓欢迎。

    新华社记者(据新华社北京10月13日电)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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