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文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财税扶持力度,其中提出,要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网络,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并力争两年内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在县(市)覆盖率达70%。
这一文件提出,广西将积极引进区外中小商业银行在桂设立分支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放宽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设立专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特色分支机构。鼓励商业银行新设或改造设立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向县域和社区延伸机构网点,拓宽服务渠道和对接平台。
文件提出将积极支持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快村镇银行组建步伐。简化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流程,取消各级政府出具风险处置承诺函的手续。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鼓励符合设立分支机构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在乡镇设立服务网点,延伸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民间资本设立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各级财政出资或参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适时组建自治区级融资性再担保公司。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引导外资设立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