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超九成

2012年10月15日 11:22   来源:泉州晚报   叶舒雯
    继第三批新农保8个县(市、区、台商区)6月提前半年完成参保率达90%以上的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后,泉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保”)工作近日再传捷报,第二批试点南安市于9月中旬续缴率达90.16%,至此泉州市提前百天在全省率先完成前两批续缴率、第三批参保率均达90%以上的省定年度目标任务。

    不仅如此,去年12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的鲤城、丰泽两区已于8月底参保率分别达90%和95%以上。眼下,我市所有县(市、区、台商区)参保率均达九成以上,全市已有356.97万人参保(占全省总参保人数的四分之一),比上年增加22多万人,居民保参保率达96.42%,居全省首位。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居民保工作在全省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将新农保、城居保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合并实施;率先出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意见;率先开展县级示范点建设;率先完成县乡两级专网建设,各县(市、区、台商区)均实现金融服务不出村(社区)及委托银行代扣代缴保费、社会化发放养老金。

    今年以来,泉州市全力推进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并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市、县两级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并及时拨付到位,前8个月已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5.09亿元。政策吸引力也不断增强,如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惠安今年分别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0元、100元和60元,泉州台商投资区还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00元,激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同时,我市居民保工作还首次被列入对各县(市、区、台商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多地也出台奖惩措施,对镇、村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定参保任务,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

    下阶段,泉州市将着力推进第三批新农保综合考评以及省、市、县三级示范点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力争各项考评成绩走在前列。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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