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发布 粤港澳联手打造生活圈

2012年10月15日 14:56   来源:中国网   许琛

    

 

南沙新区焦门河中心区效果图(来自:羊城晚报)


    10日上午10时,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在国家东部沿海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发展引擎地区设立的又一个重要的国家级新区,填补了华南地区没有国家级新区的空白。

    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就《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与港澳联手打造优质生活圈

    据介绍,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批复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这是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之后,国家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确立了南沙新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发展定位,还明确了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等五大功能定位。《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将推进南沙新区建设,实现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将进一步发挥粤港澳三地比较优势,促进粤港澳全面、广泛、深入合作,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联手打造区域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往来交通便利的优质生活圈,构建粤港澳合作新格局,不断强化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地位。

    专家认为,推进南沙新区建设,将进一步拓展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发展空间,通过探索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成为推动经济转型的新平台、打造城市升级的新天地、调整人口布局的新区域。此外,南沙新区开发,有利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给予南沙新区财税政策支持

    今后,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和广州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财税、金融、与港澳往来便利化、扩大对外开放、土地管理、海洋管理、社会事业与管理服务方面加强政策支持。

    据介绍,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做好《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出台贯彻《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创造条件,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促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的体制机制。将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广州市人民政府作为南沙新区建设的主体,将把南沙新区开发建设作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职机构。出台《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决定》,按照《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和发展重点,抓紧推进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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