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上报省政府
珠三角年底年票互通
珠三角区域年票制时间表
2008年9月提出2012年前珠三角9市实现年票互通
2011年底前分珠中江、广佛肇、深莞惠3经济圈实现年票互通(分别于2010年1月、3月和2011年3月实现)
2012年底前实施珠三角区域9市年票互通
记者昨晚从省交通运输厅证实,广东省法制办公室关于《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开征求草案意见已于9月20日截止,已报省政府待批。不少网友反馈希望能取消年票制。
车主刘先生认为,年票制不但属于强制消费,而且与上位法相违背,要求取消。交通业内人士黄先生则认为,实施年票制是有法可依的。它的依据是《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广东省交通主管部门于2008年9月明确提出了2012年前珠三角实现区域年票制的工作目标,省人大也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项目督办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曾兆庚表示,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沟通协调,确保今年底按期实施珠三角区域9市年票互通。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