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马大哈"忘记拿银行卡 "遮脸男"取走1万8

2012年10月17日 15:25   来源:新华网   

监控截图 失主李先生提供

    几天前,南京市民李先生去珠江路一银行自助服务区存款,忘记取卡就离开了,后被一名中年男子在2分钟内,分4次取走了1.82万元,还拿走了他的银行卡。好在银行监控记录下了男子取款的全过程。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望嫌疑人自首。

    “事情发生已好几天了,可目前一点进展没有,我希望取走我钱的人,能尽快还我的钱。”说起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被人取走一事,李先生一脸无奈。据他介绍,10月7日,一个朋友在珠江路附近还他1万多元钱,他就到附近的银行自助服务区存钱。因朋友还在银行外等他,存完钱后,他就急匆匆出了银行。

    两人在银行门外聊了10多分钟后,才打车离开。“我上了出租车后,才发现手机收到四条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通知我的卡分4次,被人取走了18200元钱。”李先生称,看到短信提醒,他才想起,自己存钱后,忘了取卡。李先生立即返回银行自助服务区,可银行卡已被人拿走,“卡里一共有17万多元现金,我赶紧打电话给银行挂失,后又报了警。”

    根据监控显示,取钱的中年男子身穿棕色皮鞋,上身穿迷彩衬衫,发现取款机里有卡时,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类似地图的大纸张,遮住自己下半面部,再从裤袋里掏出一盒香烟捏在手上,才开始取款。“他掏出香烟,就是为腾空裤袋,方便取款后直接把钱放进去。”李先生说,在取款过程中,他还不停往银行外张望,并侧身面对取款机摄像头。

    据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娟称,取走李先生银行卡内钱的男子,属于拾得他人信用卡(银行借记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且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希望取走李先生款的嫌疑男子尽快向警方自首。

(责任编辑: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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