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今年我市再次将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扩大到70岁以上老人,受益高龄老人增加到9.04万人。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老年人生活待遇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老年优待工作的意见》,自2007年起我市开始实施老年优待金制度,对90岁以上和100岁以上的老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和1200元的补贴,同时在2010年将80岁以上的老人也纳入补贴范围,每人每年发放补贴480元。此次扩面为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发放补贴360元,计2541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近期即可兑现。
实行高龄补贴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十二五”我市实施的一项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老年人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高龄老人的关心。为确保工作落实,市财政局与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多方协调、积极配合,各区(县)严格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核实、登记、审批、公示、发放等工作。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