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逾7万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2012年10月19日 09:54   来源:广州日报   何颖思 通讯员穗才宣
    记者从18日召开的广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共有70592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58053户。初步测算2013年试点企业约减税33~50亿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通报了《广州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11月1日起,广东原来缴纳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缴纳增值税。截至9月底,剔除重复户数以及临时代开票户,广州市共有70592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交通运输业3863户,部分现代服务业66729户。截至9月底,已基本完成了约6万户纳税人的政策培训。

    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昨日对有关“营改增试点引广东查税风暴”的报道进行澄清,指该说法“言过其实”,清查工作都是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揭晔说,营改增后,征管工作由地税移交给国税,为确保11月1日顺利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地税部门按照要求要进行“三清”,即清理户数,核实后移交给国税部门;清理发票,即以前发出去的发票要收回、清理;清税,以前欠缴的营业税清缴后移交给国税部门。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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