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9个城市公积金可以互贷

2012年10月22日 10:49   来源:广州日报   赖伟行
    目前广州只有通过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市民才可申请半年一次的定期自动转账。不过近日记者却接到市民反映,称在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被告知由于自己已经还清了贷款,所以不能申请该项业务。针对这一情况,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根据规定,市民无论是否还清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定期自动转账业务。

    19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全市政策和业务培训活动,记者从活动上获悉,在原有广州、珠海、佛山、东莞、江门、中山、肇庆、惠州八城市公积金互贷的基础上,近期新增了茂名市加入。这就意味着在上述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其余八个城市买房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昨日披露的数据还显示,截至今年6月,广州公积金历年累计缴存额已达2078.69亿元,而提取额也高达1274.29亿元,住房公积金得到充分利用。

    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纯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才可申请定期转账。不过,申请时符合提取条件的同一房屋所有产权人需同时到场且所有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是“正常”缴存状态的才可申请定期转账,如果其中有一个人申请人的账户是“封存”状态的,其他申请人就都不能申请定期转账这一业务。

    当日申请提取次日到账

    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自新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系统上线后,目前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只能转账提取,不能提取现金。当天所提款项要在次日才能到账,职工可以持个人储蓄账户到转账银行查询。如果次日未到账,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的经办网点查询未到账的原因。

    另一方面,职工假如按要求提供提取资料并且办理了提取手续,之后因个人储蓄账户的问题导致无法转账成功的,无需重新提供提取资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中心系统个人信息一致的本人储蓄账户原件、复印件一份到网点办理确认手续就可以了。

    有职工在昨日的培训活动上反映,之前因为单位的原因,没有为员工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补缴过后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呢?公积金中心人士就介绍,现在中心规定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公积金的话,应该不能申请贷款。如果非广州常住户口的职工之前在广州曾经缴纳过公积金,之后外出工作中断了缴纳,回到广州后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要重新计算满12个月之后才可申请。

    “我们正在加强和银行方面的衔接沟通,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的审批速度。”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

    租房月均提取额2873元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还透露,中心现在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月均提取额只能为人均社评工资的60%,所以目前的月均提取额为2873元。而公积金中心还规定,各单位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公积金,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即使是试用期的第二个月,也要开始缴存。”

    记者从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本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后成立的管理部黄埔管理部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该管理部正式投入营业。黄埔管理部位于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内设公积金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窗口,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提取、查询、信访投诉等业务。

    市里8区都设置管理部

    至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区内每个区都设置的8个管理部已全部正式对外投入营业。此外,中心在番禺、花都区和从化、增城市各设有一个办事处,在广铁集团内设了广州铁路分中心(只办理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职工可就近到上述经办网点办理业务。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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