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消费警示:维权索赔艰难 慎网购家电

2012年10月23日 08:41   来源:当代生活报   蒙进煌 谭国校

  网购家电,消费者最为担心的就是“三包”问题。据广西消委会对今年第三季度的统计,网购家电的消费投诉不少,多见于收到已损坏的家电、售后服务难保证、货不对板等问题。10月22日,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网购家电商品。

  9月12日,北海市姚某在网上花8600元购买了一台55吋索尼电视机,5天后竟收到一台屏幕已经损坏的电视机,索赔至今未果。桂林市陈某去年12月在网上购买一台取暖器,使用不到1年坏了,售后维修服务至今未解决。广东省一位消费者网购一部手机,收到的却是一部不能使用的烂手机;他向广西消委会投诉后,终因找不到网站的实体店,维权未果。

  诸多消费投诉,直指网购家电消费维权的风险。因此,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第5号消费警示:维权索赔艰维,消费者谨慎网购家电商品。

  针对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消费警示提醒广大网购的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价值大的网购商品要签订购货协议。双方应当将网购商品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并将交货方式、退货条件、赔付期限、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表明在协议中。

  第二,开箱验货后再签回执。消费者签收前一定要先开箱查验商品是否完好无损,与自己所订购的商品是否相符,由出售方当场试用,发现问题迅速取证,及时向商家反映,为事后维权提供证据。

  第三,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和“三包”凭证。这是维权索赔的关键。

  第四,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按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维权。消费者与网购商家协商未果的,可向发票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同时,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做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此外,建议消费者购买大件家电时,尽量到当地信誉好的大商场选购,这样,家电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有保障。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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