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优化贷款流程、完善系统自动审核功能、调整贷款资料内部流转程序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大幅缩减贷款办理时间。从7月9日起,新的贷款流程将贷款总体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主要包括:从受理借款人申请到贷款承办银行审核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4个工作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1个工作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1个工作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2个工作日)。
自7月9日贷款服务新举措实施以来,天津市共有14278笔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享受到大幅缩减贷款时限带来的便捷,平均办理时限6.9个工作日,比去年(2011年)缩短了5.6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