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关于“中国式闯红灯”的话题被炒得沸沸扬扬。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认为行人冲红灯,违法行为性质比行人其他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更严重,危险性更大,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拟将行人冲红灯从以往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改为“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处一百元罚款”。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