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财政部、海关总署正式发布公告,从今年11月1日起,调整和完善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下称“离岛免税”)政策,政策条件进一步放宽,优惠力度进一步放大。下午,海南省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实施协调领导小组举行了新闻发布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表示,离岛免税政策调整再次体现了中央对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政策调整后普惠性有了质的飞跃,免税品销售额预计将有大幅度提升。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海南离岛免税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其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此外,免税限额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商品时调剂使用,相应扣减应缴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价格-剩余免税限额”计价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8000元以上的商品。
谭力介绍,从2011年4月20日离岛免税政策试点实施以来,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初步彰显。政策更加完善,有效增强了海南旅游的吸引力,推动了消费,扩大了内需。拉动了海南旅游客流量,促进了海南零售业、物流业、航空运输、酒店餐饮等旅游、服务行业的发展,直接增加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底,海口、三亚两家免税店共缴纳税费3.95亿元。
“离岛免税政策调整,是中央在肯定一年半试点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为更加充分地发挥离岛免税政策效应而作出的决策。”谭力介绍,政策调整后,对扩大国内消费,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将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
省长助理、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陆志远主持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省国税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发布会。 (记者光明 祝勇)
(责任编辑:袁霓)